从1994年用30万美元创建亚马逊公司,到1999年以70亿美元身价当选为《时代》“年度风云人物”,杰夫·贝索斯从此改写了电子商务的历史。杰夫·贝索斯,全球最大的因特网书店——亚马逊网络购物中心缔造者,“由于革命性地改变了全球消费者传统购物方式,贝索斯不但改变了人们做事方式,也为未来发展指明了道路,因为今年的两大主题就是因特网购物和网站创建热潮。”这丝毫不影响贝索斯在全美乃至全球商业界所享有的尊崇地位。
让我们先来看看Amazon服务流程如下:
当你在Amazon.com选定所要的3种物品,设在西雅图的Amazon公司总部会电脑确认你的订购,并将信息传送给设在美国各地的7个分发中心中最便利的一个(这7个分发中心有5个是1999年开办的);
当分发中心接到订购的信息,被订购物品的红色指示灯就会亮起来。工人们在成排的货架间穿梭往来,从货架上取货品,关掉红灯。总控电脑决定工人的取货方向和路线;
货品被放进传送带上的绿色装货箱里,在传送过程中,每件货品上的条形码都被扫描15次;
绿色装货箱传送到终点时,工作人员核实订购单,将你的3种货品通过一个斜槽装到一个纸箱里,并在纸箱上打上一个新的编码;
工人们将你的货品包装成礼物样,所有客户的货品都是手工包装的。每一个工人包装一个货包(礼包)的时间是两分钟。达不到这个要求就得“转岗”;
货包在称重后运出库房装车,货车将货包送往附近的邮递公司,亚马逊各个分发中心周围10英里内都有邮递公司,大件物品和超重物品需要特别邮递;
一周到3周内,你所订购的物品就送上门来了。
毫无疑问,Amazon网络营销与传统市场相比有明显不同:首先,信息流(数据流)绝大部分地取代了物流、货币流;其次,电子屏幕取代面对面的交流;最后,电脑、网络通讯技术取代了物理性场景。在这个信息化空间内,相应的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方式、购买和发货的方式也改变了,甚至消费者分配自己忠诚度的方式也有所不同,“内容”未必就意味着“产品”。“分销”不一定直截了当就是“市场”,“品牌”效应似乎已有了更加特殊的内涵。
贝索斯成功的奥秘就在于网上交易的管理,更准确地说是为顾客完成网络空间与现实市场的双重管理——创造性地将内容、场景和基础设施结合起来,特别重要的是令顾客与企业间的界面发生天壤之别,从而导致网络空间市场的顾客忠诚与传统市场的大相径庭。
Amazon采用的战略是:掌握更多的关于客户的数据,从而给每个客户提供一个独特而又无法抗拒的选择;其次,要动态地去观察网络市场,Amazon的生存方式就是摧毁式生存,是虚拟空间的模式吞噬物理空间的传统模式,所以要时刻关注哪些行业领域正向网络挺进、谁在网络上推销产品和服务?哪些竞争对手正通过网络营销增加其商品的附加值?恰如Forrester研究公司分析家布莱克·戴克玛所说:“通过建立一个庞大的信息帝国,Amazon正在全方位地包围顾客。”最后确立好Amazon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,是创造具有特殊吸引力的内容取胜,还是依托速度发展一种着重于新的市场交易场景,或是单纯开发一种基础设施战略也行(比如音乐CD/VCD、鲜花的销售)。
Amazon.com市值最高时达到200亿美元,却是一个亏损大户,1999年第四季度Amazon的销售额为6.5亿美元,是1998年同期2.53亿美元的2倍多,也超过了1998年全年的销售总额。但由于研发和行销的成本太高,亏损额反而加大了,贝索斯似乎低估了建造网络虚拟环境所需要耗费的成本。书店及其零售连锁店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开设新店来增加收益,而Amazon却可以避免这项巨大的成本开支,但在诸如电脑系统、信息采编、数据目录等方面投入很大——这是公司亏损的重要原因;另外Amazon不得不花费上亿美元用做促销以吸纳新的顾客——1998年秋季Amazon每获得1美元要投入24美分宣传,而相比之下传统零售商只需付出4美分。
相信未来,相信自己的未来观会被证明是正确的——这是贝索斯坚定的信念,他认为世界上有些事情要以“Amazon方式”来解决,也就是要有长远眼光。贝索斯解释说:“譬如要消除世界上的饥饿,假如你制订一个5年的计划,你会对结果感到很沮丧。假如你制订一个100年的计划,尽管那时我们都不在了,但这问题也许就能解决了。人们满怀激情地相信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未来,因此他们也多多少少是带着这种信仰来投资的。我们确信,一味专注于短期的利润,肯定是一个大错误。我们当然必须关注长期的利润。”
《时代》选中亚马逊的CED贝索斯为风云人物,绝对名副其实,对亚马逊研究越深,越觉得它确实在各方面都具有王者风范。
有1560万种理由认为亚马逊是电子商务之王。这1560万正是亚马逊的到1999年年底的顾客人数,是1998年的两倍多。亚马逊已成功地从书商转向零售门户。顾客在Amazon.com购买了价值大约14亿美元的书籍、CD、玩具等。Ama?zon.com这个品牌已经获得了1.18亿美国人的认可。
贝索斯不相信顾客是善变的,他认为顾客是永恒的财富,互联网是一股飓风,而风暴中永恒的只有顾客。所以以顾客为中心是Amazon的信条,他鼓励顾客参与评价商品;为每个客户可能购买的每件东西提供建议,结果约70%的销售额来自回头客。亚马逊从网上书店发展到销售音乐、录像、电子产品和玩具,规模越来越大,就在前不久又开通了拍卖业务。
这里销售的图书仍然维持高折扣(连《纽约时报》的最佳畅销书都全部打五折),而且人们在此可以找到有海明威签名的《永别了武器》,以及各种珍稀版本的图书。另外最近该公司推出了一种“网络采购”的特色服务,帮助人们在网络中寻找想买的产品,同时编制好的程序可以提醒用户家人的生日和其他纪念日。
亚马逊开发了。“一次点击”(1-C1ick)的专利技术(回头客买东西时只需要一次点击),并在此技术基础上推出了zShops。zShops就是许可其他网上零售商加盟,可以利用亚马逊的顾客资源,一次点击的专利技术,更重要的是亚马逊帮这些公司解决电子支付。顾客可以在小网站买东西,亚马逊提供顾客信用卡的担保和认证,然后由亚马逊给小网站转帐。亚马逊的唯一要求是:每笔交易收60美分外加4.75%的提成,真是无本万利!
有人认为“亚马逊”没有一分钱赢利,却在股市上获得了成功,是网络泡沫的体现,其实美国股民的眼睛是雪亮的,看着亚马逊的上述“答卷”,不难明白股民为什么青睐亚马逊。其实亚马逊的商业模式就是“发展速度胜过当前利润”。它不是没有能力,而是不想赢利。实际上如果把它的市场推广费用降下来(这方面的费用会随着亚马逊的垄断地位的提升而下降),亚马逊早就赚钱了。不少分析家都认为这绝对是一个高招。